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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要职责,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置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以及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信息、保密、档案、接待、安保和后勤等工作;拟定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委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信访和稳定工作;负责《金山国资》编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党委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委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档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拟定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调研报告;负责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决定事项的检查和督办;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配合区委组织部指导归口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发展、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指导归口企业党的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归口企业的统战工作;指导归口企业的工会和青年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工资福利、专技人员职称、岗位聘任、人事统计、社保、医保等各项基础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归口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产权管理科
负责本区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产权纠纷调处及不实资产核销等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年检工作;核准审批国有(集体)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拟定本区国有(集体)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负责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资源性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工作。
(四)改革发展科
负责研究和制定国有(集体)资产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集体)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制定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
(五)业绩考核科
负责制定区属公司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委、办、局托管企业和区属公司下属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对分配总体水平进行调控;负责推荐区属国有(集体)资产运营机构产权代表;负责对国有、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财务总监、委派会计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六)统计评价科
负责全区国有(集体)资产的年报统计评价分析工作,发布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健全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归口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奖惩等管理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归口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参与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奖惩分配工作;配合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企业领导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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